仪征一副镇长招商引资玩滑头获刑2年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12
曾是仪征市某镇副镇长的丁某安排他人动用财政资金人民币5.85万元从赵王祥处购买虚假验资报告4份,分别为四家公司虚假注资,完成四家公司注册登记。2013年12月23日,仪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丁某,男,1976年10月8日出生,研究生文化,中共党员,曾是仪征市某镇副镇长(副科级)。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间,丁某在担任仪征市某镇副镇长期间,分管该镇招商引资工作,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,滥用职权,通过以政府财政资金购买社会资金进行虚假增资、购买虚假验资报告等手段,为企业办理虚假登记注册、增资事宜,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45.8162万元。
2011年3月,丁某动用财政资金人民币51.056万元用以购买社会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,为扬州振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、扬州庆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分别虚假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,完成两家公司变更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。
2012年11月,丁某安排他人动用财政资金人民币5.85万元从赵王祥处购买虚假验资报告4份,分别为四家公司虚假注资,完成四家公司注册登记。2013年12月23日,仪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